


今年以来,咸阳市永寿县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政策落实和防返贫监测工作为主要抓手,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群众各项医保政策待遇落实到位。
一是建网络重服务,助推医保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实际,初步构建了以县医保经办机构为中心、镇办医保服务机构为枢纽、村级医保服务室为网底的县镇村三级联动医保服务网络格局,夯实了基层一线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工作基础,全力推进医保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扎实解决全县群众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镇办医疗保障服务站7个、村级医疗保障服务室179个,确定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195名。
二是强监测重预警,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坚持每月开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筛查预警及新认定人员医疗保障核查,持续将建档立卡脱贫户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和一般农户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在26000元以上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测,建立专门台账,并将监测预警情况每半月报送市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办,进行综合研判,提早干预,提早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切实推动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筑屏障重协作,守好基本医疗有保障底线。对纳入民政及乡村振兴部门的低保户、监测户和农村低收入对象,由省市县财政资助参保费210元,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保费,目前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率100%,筑牢了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底线屏障。全面执行脱贫人口住院报销“三重保障”制度,持续推进脱贫人口住院“一站式”即时结算;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50%的报销比例,全部实行即时报销结算服务。同时,为脱贫人口申请鉴定门特病提供代办服务、开设绿色通道,进一步强化医保服务措施,实现医疗保障政策应享尽享。
四是强宣传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业务骨干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及实地一对一培训的方式,为全县所有镇村医保工作人员详细解读医保帮扶各项政策,重点剖析关注度较高的门诊特殊病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并要求他们在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的同时,要主动向群众宣传好政策解释好流程,协助群众享受应有的权益,进一步增强他们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全县基层医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经办服务能力。(刘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