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咸阳彬州市医保局主动担当,精准施策,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打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个到位夯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新冠肺炎发生以后,第一时间建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立即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政策落实到位。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补充通知》等文件,精准施策,全面指导各医药机构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三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确保假期工作、生活秩序平稳有序)工作要求,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过程中参保人应享受的医疗待遇,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为群众健康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作用。三是督导检查到位。成立疫情期间专项督查小组,持续对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逐一督导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收治病人,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供应,药品价格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临时增加的8种药品价格加强监测,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医疗保障工作。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药市场良好秩序。
四项措施优服务。在疫情期间,进一步简化手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一是在政策范围内,打开医疗保障基金“绿色通道”,预付彬州市人民医院100万元医保基金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二是异地就医开通电话备案渠道;三是城乡参保居民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并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化自助渠道办理医保缴费;四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四种特殊政策”,即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不执行比例调减规定;治疗所需药品、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额不纳入医保总额预算实行单独结算;在基本医保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患病群众能得到及时救治。
一份保障暖人心。积极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彬州市支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医保局作为投保人,人寿保险公司彬州市支公司为承办人,为彬州市人民医院、彬州市中医院、彬州市永康医院疫情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共计92人赠送保额为50万元/人,保障期为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1月1日生效。切实保障彬州市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解决其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投身抗疫一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