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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林市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
时间:2020-02-27
来源:榆林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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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榆林市将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缴费时限延长至20203月31。城乡居民在此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实行即参即保,即当日缴费次日享受待遇,请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抓紧时间缴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榆林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优先选择陕西信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电子化自助渠道办理医保缴费。因各种原因不能在电子化渠道缴费的,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所属地镇(街道办)、村组(社区)代征点或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缴费业务,现场办理时请记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