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宝鸡市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凤县实际情况提早谋划、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启用“三四五”工作模式,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证凤县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三借助”优化经办方式
一是借助电话、视频办理业务。面对疫情,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及时拟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网上医保服务的公告》,分别公开各项业务经办人员办公电话,电话指导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平台自主办理参保业务,通过电话为群众解释政策咨询等问题。
二是借助QQ、微信、电子邮箱等工具办理业务。为确保凤县459家参保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通过QQ群、微信群逐一接收相关资料办理参保业务,并转发《县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为服务在一线的防疫人员及时参加工伤保险,消除其后顾之忧。
三是借助快递邮寄办理业务。针对一些比较紧急又需及时办理的业务,我们引导群众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办理。
截至目前,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运用“三借助”经办方式办理相关业务400余人次。其中完成30余家财供单位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电话办理9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和信息修改50余条,为参保单位打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150余户,电话解释相关政策咨询120余人次。
二、“四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疗机构跟踪检查工作。采用不打招呼不定时的方式,对凤县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用的药品、医用口罩、消毒液等是否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进销货等情况进行摸底检查。
二是推进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编码信息维护审核工作。及时建立微信工作群,积极联系凤县37家定点协议医药机构,目前,凤县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编码全面完成上报审核,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编码维护审核工作完成90%。
三是推进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特殊时期,为保障在凤县参保,身在统筹区外的群众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异地就医备案尤为重要。近期,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安排专人办理此项业务,开通专线,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2人;
四是推进多渠道政策业务宣传工作。2020年1月起宝鸡市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凤县原农合业务全部移交至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城乡居民各项医保政策的整理和宣传工作迫在眉睫,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一直将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利用“凤县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朋友圈等方式,对外宣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可以运用医保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三、“五做好”确保服务质量
在不断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安全风险的同时,确保更高质量的服务也是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不断努力的方向。
一是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收尾工作。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在2月底结束,为了使凤县居民应参尽参,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再次制作并发布疫情期间网上缴费流程,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及时参保缴费。
二是做好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县扶贫办、县税务局,对凤县2020年贫困人口和一般农户参保、特别是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情况、电子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比对,全面排查统计凤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并将数据下发至各镇,再宣传再动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为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各类待遇结算工作。病毒无情,医保有爱,对于已经邮寄收到的报销资料和尚未完成结算的资料,及时结算支付。目前,已完成职工、居民异地就医零星结算、企业大病、居民慢病等业务50笔,共拨付资金 32万元;职工慢性病门诊报销21人,完成10名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办理医疗费用结算23人次。
四是做好“延期办”业务解释工作。如异地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核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非紧急业务,我们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知晓此类业务已放宽办理期限,可在疫情结束后前来办理。
五是做好后勤保障,让群众业务“放心办”。面对已前来窗口办理紧急事项业务的群众,在做好经办大厅、办公室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的同时,引导办事群众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为经办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为群众消除隐患放心办事,做到业务办理的同时不给病毒传播留机会,争取疫情防控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