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陕医保函〔2019〕124号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定期报送居民医保城乡统筹工作进展的通知》(国医保待遇函〔2019〕7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落实,加快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医保局紧紧围绕中省整合工作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并推进原城镇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的整合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层面工作
(一)形成思路。自2018年11月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省医保局迅速组织人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工作进行政策梳理,对政策的差异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紧紧围绕整合城乡“六统一”目标,加快整合工作步伐。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征求相关厅局及各地市建议意见。
(二)明确任务。年初,省委深改委把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作为2019年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快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2019年3月27日,陕西省医保局在延安市召开“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专题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市医保局要充分认识两保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省要求加快工作推进,要学习借鉴延安市整合工作经验,加快建设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4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陕医保〔2019〕7号),对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市、县(区)政府夯实管理责任,加强工作协同,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制度管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9年年底完成整合,2020年元月1日起按照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4月22日,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工作由医保局负责,省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审计、税务、银保监等部门配合,各市、县(区)政府抓具体落实,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合工作。整合工作设整合过渡期,过渡期保持原有政策、标准不变、原各部门工作责任不变、人员不变,确保过渡期群众待遇保障不受影响。2020年1月1日起,启动运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市级统筹,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分析研判,协调解决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省政府,切实推动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快推动。5月初,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医保基金审计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19〕101号),对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重点审计,摸清各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为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奠定基础。目前,各统筹地区均启动专项审计工作。5月下旬,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研究拟定《关于做好过渡期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整合过渡期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档,保证各项政策顺利衔接。5月底,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进一步推动整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对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做出安排。
二、各市进展情况
(一)专题研究,全面部署。省医保局专题推进会之后,各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边组建、边推动整合。到5月底,除渭南市外其它各市政府和医疗保障局先后分别召开了各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全面安排部署了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二)成立专班,夯实责任。两保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合工作。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商洛、汉中等7个市级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市级领导任组长,财政、审计、人社、卫健、民政、税务、银监、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西安、咸阳两市医保局同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专班,负责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组织实施工作。以上各市政府明确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方案,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县级新农合2019年度基金统一归集到市级。2019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2020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
(三)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各市整合工作整体有序按计划推进。一是安康、咸阳、汉中三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西安、宝鸡、铜川、榆林、商洛四市已形成《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初稿,正在按相关程序办文。延安、杨陵、韩城三市分别在2012年、2016年已经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六统一,”制度延续运行。由西安市代管的西咸新区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政策统一,经办业务由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具体承办。二是安康、商洛、韩城三市已经全面展开医保基金审计工作,西安、宝鸡、咸阳、西咸新区等单位正在与审计部门对接下一步审计计划。
三、面临的工作难点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工作正在按计划整体有效推进。但由于市、县级医保机构正在组建,两保整合中城乡信息化系统统一、经办机构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市级统筹基金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统筹协调问题,对整合工作推动造成一定影响。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围绕工作大局,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整体部署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各市医保局加强联系沟通,主动作为,共同研究解决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国家局、省政府汇报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间节点努力圆满完成整合工作任务。
联系人:谭晓梅
电 话:029-63919332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