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19-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次公布的省级定点医药机构,其服务协议自网络开通之日起执行,2020年12月31日终止。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协议,积极宣传省级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三、参保职工在所公布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服务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予以支付。
四、参保职工在所公布名单的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如遇问题请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
2019-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见附表,可登陆陕西医保公众号查询。
电话:稽核协议信息部89538005
待遇保障服务部89538020
附表: 1.2019-2020年度年度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pdf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