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管理、合理用药,落实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宝鸡市岐山县医保中心多措共举扎实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监管工作,打出组合拳。
一、用好“紧箍咒”,以协议为“基本点”
认真修订协议,及时与县域内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以《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为抓手,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常态化监管。加强《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在购药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者,按照《服务协议》的相应条款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多次违规操作的定点零售药店将直接取消门诊统筹定点权限,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用活“顺风耳”,以数据为“支撑点”
建立数据分析制度,对定点药店每月的数据认真审核,并做到横向、纵向分析比较,提高基金风险预警能力,实现“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注重对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转的管理,按照职工普通门诊政策,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定点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须保证执业药师在岗,严格落实处方监管责任。对职工门诊统筹购药处方、结算单保存2年,以备核查。对使用违规处方报销的定点零售药店及时约谈,拒付相关费用,确保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
三、铸牢“防火墙”,以制度为“约束点”
开展职工门诊统筹报销的定点零售药店须制定医保药品管理、门诊报销费用结算、医保基金监管等相关制度;使用嵌入式系统进行医药结算,严格进销存,规范经营行为;店内安装24小时监控,视频留存至少6个月;设置医保目录内药品专区或有明显标识,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下一步,县中心将集中时间、人力,针对定点药店经营管理中医保政策知识掌握欠缺、违规不当操作、自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分批集中全覆盖培训,确保全县药店医保管理政策明晰、经营管理规范,为群众创造安全、规范、高质量的购药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