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医保暨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3月20日,宝鸡市医保局召开了全市医保工作暨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丽萍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县区医保局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市大病中心)全体人员,市医保经办中心副科以上人员,共八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批示,宣读了2022年度县区医疗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市医保经办中心及凤翔区、扶风县、陇县、凤县医保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交流发言,局党组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县区医保局负责同志签订了行风建设承诺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许哲就全市医保系统做好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小龙做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医保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医保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抓改革、惠民生、强基础,踔厉奋进、担当作为,高起点完善制度体系、高标准深化医保改革、高效率提升便民服务、高要求严格基金监管,打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市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宝鸡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全国“两病”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试点城市、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联系点;被省医保局表彰为全省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确定为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实现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宝鸡市对医保工作的新安排、新部署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重点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常态化抓好医保基金监管,积极引导推广陕西“全民健康保”,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推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平稳实施,全面深化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积极推动“两病”、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更强的素质、更高的标准、更优的作风、更大的实绩,全面推进宝鸡医保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医保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战略部署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宝鸡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