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规范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进展有序。汉中市宁强县医保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积极征求财政、卫健等部门意见,起草了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3月7日研究通过。加强同县财政局沟通,将县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年度医疗补助金全额预算从2023年4月份开始全部划入专户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金。3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对县财政预算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驻宁单位等参保单位按照原筹集渠道,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同2023年度职工医保征缴时同步缴纳,落实相关待遇。
二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2月11日省、市医保局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国家医保局提出的“用时间换空间,门诊共济制度建设要坚决推动、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风险预判,全力做好舆情应对和风险处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日调度工作机制。制定了医保应急处置预案,优化经办服务。县医保经办中心明确1名科级领导常态化负责解答来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对反映的敏感问题由经办中心和局主要领导负责给予答复。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对退休职工开展送经办服务上门20余次。截至目前,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能正常结算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序实现覆盖,未发现任何负面舆情。
三是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制度改革有效落地。实行由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慢特病患者按照慢特病最新代码在医保系统备案,新审批的慢特病由鉴定医疗机构鉴定后备案,及时上传备案表至宁强县医保微信办公群,由业务经办中心即时审核后即可由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处方,患者现场进行报销结算。同时,落实由辖区镇办卫生院按照门诊慢特病审批台账集中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慢特病复审表及时送达患者。截至目前,共复审门诊慢特病6087人,新审批门诊慢特病1349人。截至2月28日共结算门诊慢特病2369 人次,统筹支付450279.7元。
四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宁强县及时安排部署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工作,并组织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更新大病保险政策宣传栏,并严格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到位,同时督促大病保险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抓好政策落实。截至2月28日共结算大病保险392人次,结算金额410394.36元。
五是医疗救助制度改革顺利推动。利用镇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全面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调整500余场次。积极对接县民政部门,对三类救助对象的认定、复核确认、待遇享受等环节进行了沟通协调,建立了资料报审与待遇落实衔接机制。同时,对2022年医后救助未审核的患者进行了清理并手工结算清零,确保参保对象待遇享受落到实处。截至2月28日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243人次,结算金额2042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