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双向转诊工作,汉中市积极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升参保群众就医便捷性,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三级医院及宁强、西乡、镇巴、洋县、略阳五个县共29家医疗机构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汉中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暂行办法》《经办规程》《监管考核办法》《DIP定点医疗机构补充服务协议》等配套政策。在全省医保信息系统正式上线DIP支付模块,于2022年9月实现DIP实际付费。公立医院实施以DRG/DIP付费为核心的医保预付制,改变做大服务量、做大收入获利的运行模式,促使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为群众提供改善健康最适宜的服务。在支付标准的制定上,向适宜中医诊疗技术和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二是优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支付政策。汉中市从2022年起执行城乡居民住院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中医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二级综合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通过合理设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避免人员集聚。
三是推行基层首诊,规范转诊,落实分级诊疗要求。汉中市医保政策规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限额每人每年100元,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报销比例50%,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门诊两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报销比例50%,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报销比例60%。促进群众养成在基层首诊就医习惯。同时逐步完善市县镇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医疗保障支付约束机制,畅通实现“上下转诊、良性就医”格局。
四是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扩面提标。从2023年起,执行《关于规范管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2〕98号)有关规定。将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33种调整至51种,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大幅提升,极大减轻慢性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五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印发《汉中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是省内第一个地市出台实施方案。通过参保资助扩面、提升住院救助待遇、门诊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大力度提高门诊与住院救助限额、新增二次救助等具体措施,救助对象待遇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六是构建医保基层经办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就医便利性。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21号),完善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市177个镇(街道),2187个行政村(社区),均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站和医疗保障服务室,落实专兼职经办人员2686人,实现全市、镇村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人员、窗口全覆盖。开展多轮培训,使镇村基层经办人员做到“接得住”“一口清”“一次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