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中市镇巴县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率先推进“以镇代村”集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工作。集采药品惠民政策县、镇、村全覆盖,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成效初显。
提早谋划,率先启动“以镇代村”采购药品。镇巴县医保局根据群众反映,集采廉价药品覆盖基层不足,群众享受医保政策红利覆盖面窄等情况,局领导分片带队深入镇村调研、分析研判,2022年7月率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镇医保发〔2022〕24号文件,下发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了镇(办)医疗机构代村(社区)医疗机构代购集采的职能职责和具体方法措施及考核办法。
强化宣传,集采药品惠民政策县镇村全覆盖。镇巴县医保局以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利用“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采药品政策和采购业务培训,指导镇(办)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以镇代村”采购集采药品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对集采惠民政策的认识。截至10月底,发放集采政策资料2500余份,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0场次,受训达 178人次。基本实现全县20个镇办181个村(社区)政策宣传无盲点、全覆盖。
强化考核,及时支付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镇巴县医保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和集采药品结余留用管理办法,对已经实施集采药品的医疗机构,认真实施考核,及时拨付药品集采结余留用资金,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集采药品,截至2022年6月,及时兑现三批次,30.6424万元结余留用资金,夯实县、镇、村三级集采药品制定化、常态化全覆盖,确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
督导检查,“以镇代村”集采工作成效初显。镇巴县医保局组织专班,深入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采药品落地督导检查,及时破解集采药品在申报、采购、合同执行使用各个环节遇到的堵点问题,确保各级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配送畅通及时。并定期对县、镇、村完成集采药品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充分发挥二级医院“领头羊”作用,以镇(办)医疗机构代村(社区)医疗机构采购为“突破口”,推进集采药品县、镇、村全覆盖。截至10月底全县第一批至第六批批次及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达192个品种,医用耗材7个品种的采购配送使用,25家县、镇定点医疗机构和112个村(社区)卫生室参与国家集采药品,预计续签第五批次全县181个村(社区)基本实现村卫生室集采药品全覆盖,实现参保群众在家门口购买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两病”及慢特病常用集采廉价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