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印发后,设备更新项目申报通知,以及工业设备、用能设备、环境基础设施、营运船舶、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农业机械、老旧电梯等8个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细则,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等4个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这些配套举措已经全部印发实施。具体来看——
消费品以旧换新——
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自主确定补贴“8+N”类家电品种,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
●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
各地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青海、湖北云南等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当地家装厨卫焕新的相关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我国将在27个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并设定到2027年的更新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10项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籍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执行。
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部署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老旧电梯领域设备更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2024年计划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各地对4万余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具体申请流程、补贴标准请参照当地政策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换设备、换车、换家电……12个领域更新换新细则全面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