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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 动态调整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2-10
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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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要求,确保参保群众更快、更经济的用上“新药”“好药”,提升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拟对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的药品进行动态调整(附件1、附件2)。现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参保患者和定点医药机构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周五)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

邮 箱:379433544@qq.com

电 话:029-63919348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前大楼1204办公室

邮 编:710006

附件:1.拟新增纳入特药管理药品名单

2.拟调出特药管理药品名单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