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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医保服务巩固脱贫成果
做好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咸阳市医保局日期:2021-07-09 11:12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咸阳市泾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以加强防返贫信息监测和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提前介入,主动担当,助力提高因病返贫风险户信息监测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因病返贫风险研判工作质量,增强医保政策帮扶措施的精准性,泾阳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因病返贫监测工作的通知》,每月从城乡居民住院患者中筛选出自负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脱贫人口名单,在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和信息监测中心的同时,将名单单独发送各镇医保办,要求医保办主动参与到镇村调查研判工作中去,充分掌握研判户的实际情况,从医保政策的角度研判能否采取帮扶措施,应实施怎样的帮扶措施,为镇村研判结果的产生第一时间提供行业技术支撑。同时要求,各镇医保办在掌握研判基本情况后,对适合用医保政策帮扶的对象要及时上报县局,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尽早落实帮扶措施。县局将该项工作作为镇医保办年度医保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依据,夯实了医保办的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通过监测研判,5名存在返贫风险的患者落实了医疗救助政策帮扶措施,累计拨付救助资金2.92万元。

二、突出重点,全面发力,常态化开展慢性病政策宣传普及工作

结合省、市关于调整门特有关政策和《泾阳县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泾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梳理了2021年全省医保扶贫政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相关政策规定,总结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门特病报销、管理、申请鉴定等三个方面12条核心内容,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021年门诊特殊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镇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定点医药机构围绕核心内容,面向全体城乡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采取入户发放张贴宣传单、一对一讲解政策知识、发送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脱贫人口的政策知晓率。

三、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门特病鉴定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联动机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病”规范化管理与申请鉴定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参照《泾阳县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由县卫健局向县医疗保障局提供规范化管理“两病”人员名单,经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指定鉴定医院完成鉴定后,符合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病鉴定标准的享受门特病报销待遇;病情程度达不到鉴定标准的,由各镇卫生院在医保平台上完成备案,门诊用药享受“两病”普通门诊报销政策。通过两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分工负责,保障脱贫人口中的“两病”人员全面享受保障待遇。二是建立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门特病患者主动发现机制,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申请鉴定,落实待遇。安排专人负责从每月住院名册中筛选出建档立卡脱贫患者名单,对住院诊断中出现27种门特病病名的人员,确定未申请鉴定门特病的,将名单层层下发各镇医保办、镇卫生院、村医保服务室,入户核实情况,对符合申请鉴定条件的,告知鉴定所需资料、申报流程、受理地点等事项,对自行申办存在困难的提供代办服务,做到脱贫人口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现一个、核实一个、办理一个。三是开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门特病鉴定绿色通道,随时受理鉴定申请,满足诊疗用药实际需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每年集中鉴定期内(5月—6月)按当年规定流程与一般参保群众一并办理门特病鉴定。集中鉴定期之外的月份开通绿色通道,脱贫人员可在正常工作日内持病历资料到县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大厅申请单独鉴定,从通过鉴定的次月起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截至6月底,今年全县新增139名脱贫人口通过集中申报鉴定获得了门诊特殊病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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