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日期:2019-07-23 15:29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度省级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申报签订通知
各医药机构:
2019年度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已经开始,凡遵守医疗保险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认同《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全部条款,有续签或签订意愿,承担省级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的医药机构,按照我中心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9月1日至9月30日,各医药机构到稽核协议信息部领取协议,并完成书面协议签订工作。
二、医药机构续签协议
(一)续签范围
1.愿意续签医药机构,无论协议到期与否,均应按照新的协议重新签订。协议期满且新协议未签订前,甲乙双方的权责适用本协议。没有续签意愿的,原协议到期自行解除。
2.凡发生法人、地理地址、医疗等级及网络IP地址变更的,应在网上申报详细予以说明,并附相关审批及证明材料。
3.对已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可上传与西安市所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其他资料仍按要求上传),8月31前,完成网上确认。经我中心核实原件后,可直接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不再进行实地查看。
(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需上传资料
1.参加省级医保定点服务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5.收费许可证;
6.卫生行政部门的项目批准设置书(级别)、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等级或行政部门等级确认的资料;
7.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
8.医生详细信息;
9.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10.与西安市签订的服务协议书。
(三)零售药店签订协议需上传资料
1.参加省级医保定点服务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驻店执业药师资格证;
7.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8.与西安市签订的服务协议书。
三、新申报医药机构
(一)新申请的医药机构受理流程
1.网络上传资料;
2.受理确认,反馈受理结果;
3.申请通过后,到中心稽核信息协议部递交资料;
4.考察评估;
5.考察评估通过后依据信息反馈,在“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新申请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到中心稽核信息协议部办理登记手续;
6.组织联网,并安排人员实施安装培训;
7.经检测,结算网络联通后签署协议,成为省级定点医药机构。
(二)新申请的医药机构申报资料,须提供资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四、要求
(一)各医药机构须遵照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二)上传资料要清晰准确,上传模糊或不真实资料视同无效,确认为弃权。
(三)信息畅通,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宏 联系电话:029-89538005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