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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扩大医保“惠民圈”

来源:陕西日报 日期:2024-10-12 16:14 访问次数: 字号:[ ]

因为孕期做产检,怀孕6个月的西安市民谢蕾的医保卡余额已快见底。后续还要生产住院,她担心医保卡没钱了咋办?好在有家庭共济政策,让困扰谢蕾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

“我和老公都是西安职工医保,我到医院做检查和后续住院,可以使用老公医保卡里的余额。这样的政策便民实惠,真好!”9月25日,谢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庭共济让她可以安心待产。

在陕西,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让百姓有了更多“医”靠。参保人在参加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可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今年5月,陕西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正式上线,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我是西安职工医保,老公是咸阳职工医保,根据之前的政策,家庭医保共济不能异地办理。最近,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互通了,老公医保卡里的余额我也能用上了。”西安市民葛丽说。

截至8月底,省内本统筹区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186.6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17.6亿元;省内跨统筹区业务开通4个多月以来,新增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9.4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2989.8万元。

“从前期实现个人账户统筹区内家庭共济使用,到上线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参保职工家庭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9月,陕西再次扩大医保“惠民圈”,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据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使我省参保群众在门诊共济制度改革中不断受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周明

原文链接:家庭共济:扩大医保“惠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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