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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佳县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

来源:榆林市医保局 日期:2021-05-25 16:0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协议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医保服务协议在“两定”医药机构管理中的重要作用,520日上午,榆林市佳县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县管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县医保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刘永琛副局长传达了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张莉副局长通报了2020年度协议医药机构考核结果;经办中心、防控中心负责人就2021年度医保经办、总额预付、药品集中采购与结算等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定点医药机构代表上台与医保经办中心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

最后,闫锋局长做了总结讲话,对2021年度医保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要把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普法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二要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三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采取惠民便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服务,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利益;四要增强协作意识,各医药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工作,自觉规范医疗服务,共同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 “救命钱”,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会后,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与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逐一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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