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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民

省医疗保障局 一级巡视员

分管法规与监督处、待遇保障处。

【西安市】看好医保“钱袋子” 守好群众“保命钱” 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

来源:西安发布日期:2021-04-08 10:23 访问次数: 字号:[ ]

西安发布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1日起正式施行。47日,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主办、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在高陵区昭慧广场正式启动,以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高效使用,依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明确具体要求 守好群众“保命钱”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是医疗保障工作的最高要求。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其颁布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管理监督有了法律规范,将彻底改变以往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对加快医疗保障法制建设,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具有深远影响。所以,在《条例》正式施行前举行集中宣传月是非常有必要的。

集中宣传月由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睿民宣布启动。高陵区人民政府区长解宁元在现场倡议,一定要树牢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以全市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让守法合规成为医保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自觉行动,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确保有限的医保资源用在“刀刃”上。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对全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市医疗保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维护全市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学习贯彻条例,强化基金监管

全市医疗保障及相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条例》的指导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全覆盖、常态化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监管、财政及纪检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规范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定点协议约定,充分展示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使广大群众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共同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

以宣传月为契机 掀起“学条例、用条例、条例”热潮

启动仪式上,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鹏作为医保部门代表承诺,将广泛动员宣传并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定点医疗机构代表、高陵区医院院长王满承诺将坚决抵制欺诈骗保等医疗保障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自觉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优质的医疗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定点药店代表、众友健康高陵分公司总经理张丽华承诺,将加强医保服务药师管理,规范医保药品购进、销售和存储,依法依规依约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零售服务,真实、准确、完整地上传医药费用数据,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其他参会人员也一致表示,要以此项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在全市掀起“学条例、用条例、条例”的热潮,发挥社会监督员“火眼金睛”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西安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启动仪式后,现场还组织开展了医保知识宣传和政策解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容展览、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视频展播、发放宣传资料、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为群众义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据了解,4月份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还将以宣传《条例》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并自觉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共同维护西安市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记者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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