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医保报销 | ||
提交时间: | 2023-03-20 | ||
留言内容: | 职业是兴平市的教师,参加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说是目前人血白蛋白暂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想咨询一下这个人血白蛋白是自费药品吗?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3-03-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 )文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人血白蛋白”为乙类药品,限抢救重疾或因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的患者,且白蛋白低于30g/L,符合使用条件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行报销。经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患者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7日在陕西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产生费用在医院已正常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