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医保卡无法使用 | ||
提交时间: | 2021-11-28 | ||
留言内容: | 你好,我原单位在西安,单位给我交了一年多的医保,也给我发了医保卡,后来我离职,现单位在延安。请问原单位的医保卡为什么用不了,是要激活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1-12-03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办理异地跨统筹转移业务的个人需要在西安市参加职工医保并且属于正常缴费状态。个人需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转移凭证交给现所在地的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或者到医保经办中心转移接续窗口申请个人的医保跨统筹转移业务即可,异地转移业务办理完毕后个人账户金额可以正常使用,个人账户金额和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