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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门诊慢特病医用耗材报销问题

 留言信息
 留言名称: 咨询门诊慢特病医用耗材报销问题
 提交时间: 2025-01-15
 留言内容: 我于3年前确诊膀胱高级别尿路上皮癌,已行膀胱全切+双侧输尿管腹壁造口,术每周需更换造口袋、造口底盘,每2-3月更换单J管医用耗材。今年已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请问使用的造口袋、造口底盘,单J管医用耗材,在门诊申报慢特病后能报销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省医疗保障局  办结时间 2025-01-21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管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2﹞98号)文件规定:保障范围。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

汉中市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对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政策进行讲解。告知慢病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与申报病种治疗相关的目录内特殊耗材可以纳入医保报销,今后如有医保政策、报销待遇方面问题,可拨打汉中市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电话2530415、299867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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