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冠心病慢病复核 | ||
提交时间: | 2025-01-12 | ||
留言内容: | 您好,我是冠心病患者,已办理慢病门诊治疗10年,有的说以后就不复核了,有的说还是二年复核一次,不知究竟咋处理?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5-01-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汉中市汉台区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与你电话告知汉中市现行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根据《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办法》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冠心病”复审时限为“长期”。因你本次待遇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应在待遇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复审手续,提交复审资料,办理复审认定。未按规定复审或不需要继续治疗的,待遇期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之后需再享受待遇的,应按新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复审认定标准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鉴定标准》执行。 复审材料:(一)复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二)《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三)近两年来最近一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或者两次以上门诊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以及近三个月用药记录。 请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审手续,如此次复审认定成功,那以后就长期享受“冠心病”慢特病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