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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疗相关事宜

 留言信息
 留言名称: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疗相关事宜
 提交时间: 2025-01-06
 留言内容: 居民医疗保险到达什么条件会触发大病医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省医疗保障局  办结时间 2025-01-10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延安市医保部门与你电话沟通,告知相关规定。按照延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延安市参保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报销比例按自付费用分段确定:1万元至6万元,按60%报销;6万元至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按80%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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