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疗相关事宜 | ||
提交时间: | 2025-01-06 | ||
留言内容: | 居民医疗保险到达什么条件会触发大病医疗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5-01-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延安市医保部门与你电话沟通,告知相关规定。按照延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延安市参保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报销比例按自付费用分段确定:1万元至6万元,按60%报销;6万元至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按80%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