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农村合作医疗转移及报销 | ||
提交时间: | 2024-12-31 | ||
留言内容: | 本人女,原户口咸阳市泾阳县,现婚迁至渭南市富平县. 咨询问题: 1:农村合作医疗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2:生育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有无产前检查补贴?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5-01-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咸阳市咸医保函〔2023〕23号文件,省内异地就医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市内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持医保凭证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依据咸医保发〔2024〕48号文件,参保城乡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享受年度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