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名称: | 生育险男有缴纳,女方可以用吗? | ||
提交时间: | 2024-08-24 | ||
留言内容: | 请问下夫妻双方,男方有单位缴纳五险内的生育险,女方没有单位没有缴纳生育,女方可以用男方的报销吗?报销标准是多少?有什么明文规定吗?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4-08-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汉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19〕54号)规定:第三章 第七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含产前检查费用)、女职工生育津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有关的其他项目费用;第八条 女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生育,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第四章 第十六条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具备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文件规定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是参加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虽然男方参加汉中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但妻子未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故不能享受职工的生育保销。如果妻子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医保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