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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颗粒,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颗粒,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提交时间: 2021-11-09
 信件内容: https://www.ylqxzb.com/ZBZcfg/Iteme0169792f9eddd86.html 您好,在这条网站中,能看到咱们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将中药颗粒纳入到了医保范围内,请问什么时候在咱们医保局官网公示呢? 因为我在通过商业医保报销过程中,遇到了理赔员因为咱们没有公示中药颗粒纳入医保范围,所以不给我理赔的情况,还请公示一下,或者更新一下2021年11月1日后新增的医保药品,非常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省医疗保障局  办结时间 2021-11-15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结束中药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自2021 年11月1日起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对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省级医保部门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目前,我省尚未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暂未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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