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名称: | 生育合疗报销 | ||
提交时间: | 2021-10-2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情况是这个样子的,我爱人是参加了宝鸡陇县的农村合疗,后因结婚迁户口,迁址咸阳市彬县,期间在彬县交的农村合疗,但是合疗并没有转到彬县,现在我爱人刚生完孩子(孩子是在陕西第二附属医院西咸中心医院生产的)需要报销,请问需要去哪报销!期待回复,万分感谢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1-10-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宝鸡陇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详细讲解了异地生育报销有关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根据宝鸡市异地就医管理经办规程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异地生育,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医院收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等)在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费用零星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