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名称: | 合疗与医保冲突 | ||
提交时间: | 2020-02-27 | ||
信件内容: | 合疗与医保冲突,一月份已经停缴个人医保,可是合疗信息还是无法查询,三月份就要住院了,很担心合疗不能正常使用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0-03-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医保政策,2019年12月31日前缴费,取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医保待遇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底缴费的,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