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名称: | 榆林市医保局能否将职工医保收费时间放在上一年度 | ||
提交时间: | 2020-02-14 | ||
信件内容: | 榆林市医保局能否将职工医保收费时间放在上一年度 榆林市医保局能否将职工医保收费时间放在上一年度 榆林市医保局每年在本年度发文件收取职工医保本年度费用。文件下发在县医保办转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再通知本单位职工与退休人员缴纳本年度医保费用,就拿本单位来说,有几百下岗职工及退休人员,有的下岗职工及退休人员还不在县城居住,尤其是退休人员,大部分在乡下和外地生活,收到单位收费通知后,开始收费,几个月才能收全。收不全,医保办又不收费,全部收齐后才能交医保办。这样直接影响退退休人员的住院医保信息无法登记。有时在本年6日30日以后才能在县医保办报销药费。退休人员本身就工资很低,加上多病,几乎全部靠借债治病。现在不让一个人因病返贫,本人已经是因病返穷了。 退休人员只收取大病保险24元。 榆林市医保局为什么不能把职工医保也放在上一年度,和居民医保收费时间放在上一年度? 请榆林市医保局能否把职工收费时间放在上一年度,这样会更贴近生活,更人性化一点。职工医保享受的医保时间,还没有居民的多,一般能迟半年才能享受。 此问题已经2020年病退职工医保住院无法登记在百姓问政了。时间:2020/2/4 14:06:26 。时至2月14日榆林市医保局未回复。 榆林市医保局收取职工医保年度费用能否提前,百姓问政时间:2020/2/13 19:09:59 。时至2月14日榆林市医保局也未回复。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0-02-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陕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局与榆林医保局沟通了解:榆林市职工医保收费时间是按照榆林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政策〔榆政办发2017(97号)〕文件中要求,申报登记时间是每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由参保单位统一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在缴纳当年度医保费时,出现的延缴或缓交,只要在每年度6月30日之前缴纳进去的,都不影响其单位职工医保待遇,包括退休人员。也就是说当参保单位在参保年度中还未办理缴费时,也不影响单位职工住院的医疗待遇,包括在市内医院的登记住院报费、转院、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少部分单位职工发生住院信息无法登记的现象,是被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圈存为“统筹冻结管理”单位,原因是这部分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多个年度有缴费申报不积极,所采取的管理手段。遇到这种现象,其单位职工只有缴费后,才能继续享受待遇。 |